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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九江市重大项目推进的五项制度
   发布日期:2007-02-28 【字体:
    为了加快我市开放型经济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更高层次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现就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特制定若干制度如下:
    全市重大项目推进集中调度是指:对全市而言具有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能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的工业、农业、物流、旅游、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进行调查了解,督导指导,协调服务。
    1、列入市级集中调度的一城三区(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项目,主要是内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外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
    2、列入市级指导调度的县(市)重大项目,主要是内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亿元以上,外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
    1、信息调度。建立月度报表制度,每月5日前责任单位应及时、真实地将项目进展情况,实际进资,固定资产投资,上月计划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报表的形式报送九江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前置处理。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调度,提前处置影响项目实施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排查收集的问题,应认真分析,按职责要求,尽量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实施的良好环境。
    3、会议调度。对在部门层面确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的有关问题筛选后,提交由市领导主持的调度会予以解决;调度会采取现场办公、专题研究、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展开。调度会责任单位专题汇报,各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
    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责任包干是指:对重大项目实行“市领导带部门包项目“责任包干,即对每一个重大项目,明确一名市领导带领一个市直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包干抓落实,要求做到“四定两保”,即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定奖励,保证项目签约、进资,保证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
    一笔经费:对市本级每个重大项目,由市政府按投资规模拨付1-5万元人民币工作经费,在签定项目合同、企业注册、项目竣工时分别按30%、30%、40%比例拨付给项目推进组。特大项目再酌情决定,保证项目推进。
    3、项目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要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有关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要强化对项目的指导帮助服务,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全市重大项目推进联审联动制度是指: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强化服务职能,简化外来投资者在项目洽谈、审批、设立和建设等具体环节的办事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配合,在办证大厅设立专门的对外服务窗口,实行对外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抄告相关部门,承诺办理,限时办结的审批方式。
    (四)项目一次性告知制。市行政服务中心重大项目受理窗口在受理重大项目时,应首先对项目单位应提供的资料一次性告知,并限时办结。此项要求应列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部门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5、市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人民币设立项目建设专项奖励基金,经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后,由市政府对项目推动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1、九江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是上述五项制度的统一领导机构,九江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各项制度中相关事务的组织实施、跟踪落实、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