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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强市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08-09-17 【字体:
    1、深刻认识推动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九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一个定位、四个打造、五大战略”的发展思路,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持续发展。但是,由于我市经济总量不大、经济基础较弱,欠发达地区和二线城市的地位没有改变,实现九江跨越式发展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创业是发展之基,是强市之源。只有推动全民创业,才能为项目建设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肥沃的土壤;只有推动全民创业,才能为发展提供强大而持久的动力,为社会创造源源不断的财富;只有推动全民创业,才能更好地把对外开放与对内搞活结合起来,把发展经济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起来。因此,大力推动全民创业,把创业富民放在突出位置,是促进我市和谐发展、加快建设经济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
  4、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强创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创办各类企业的,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小额贷款、相关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免费培训、免费职介等优惠政策。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合伙就业的,凭其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于帮助其创业发展;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8、鼓励科技人员投身创业。允许科技人员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入股参与收益分配,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开展有偿服务。鼓励科技人员自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创办科技型企业、中介机构,通过订立技术合同承包科技创新项目;自主创新项目,享有优先立项权;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承包、技术服务。科技人员兼职创业在科研立项、成果转让、专利申请、职称评定、申报政府津贴及开展高层次人才评选等方面享受在职同等待遇。
  9、鼓励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家二次创业。大力支持和放手发展民营企业,培育一批扎根本土、具有创业创新活力的民营企业家。支持个体工商户创办私营企业,对个体工商户新转成的私营企业且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在2年过渡期内,可继续实行税收定期定额征收办法。民营企业家二次创业,在信用贷款、资金倾斜、信息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新、扩、改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在与国家政策不冲突情况下,三年内免收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上解部分除外)。按“核定基数、环比递增”的原则,对税收增长快、贡献比较大的纳税大户,从当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16、强化孵化功能,建设好中小企业创业园。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力争5年内在全市九县一市两区和共青城开发区普遍建立创业园和创业基地,为各类人才低成本创业提供平台。鼓励社会各方面人员以租赁或购买的方式进园创业。购买标准厂房时,所纳契税实行“先征后奖”的方式由受益财政按实征额的50%予以奖励返还,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按成本价出售;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民等租赁厂房创办小型加工业,可享受相关政策。对在中小企业创业园创办企业,行政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服务性收费(水、电费除外)一律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并由园区免费提供代办工商、税务及其他业务部门注册登记、缴税、劳动代理、人才培训、物业管理等服务;技术型创业者可享受个体工商户待遇。企业孵化后进入园区发展,参照招商引资进园企业标准给予优惠,并可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适当延长优惠年限。
  17、搞好市场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企业或其他组织新建经营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市场,除积极帮助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外,自开业起5年内,由受益财政按市场投资者上交税收地方所得部分适当奖励给投资者。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对进入新建经营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专业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与国家政策不冲突情况下按最低标准减半收缴。加快物流业发展,对在本市建立物流基地并在本地纳税的,可视同进园工业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外地运输企业落户我市,凡市外车辆加盟我市物流企业的,交警部门对其车辆年检挂牌提供优质服务,并按最低标准收费,稽征部门在规费收缴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25%的减征优惠。
  19、发展中介组织,进一步强化创业服务。积极发展创业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做大做强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完善市、县两级服务体系,加快工商代理、税务代理的专业化进程,降低企业商务运行成本。不断完善创业信息收集、披露制度,整合各类法规政策及其相关信息资源,方便创业者获取信息。加强创业辅导和培训服务。积极推进创业辅导基地建设,街道办事处和县城中心镇都要建立创业辅导基地,并赋予政务代理、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功能;支持企业和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定向或订单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免费为各类创业人员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以及文化和技能培训,对持卡(农村劳动者求职服务卡)农民实行培训补贴,对家庭困难的技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建立乡镇劳务输送服务机构,加强跨地区就业管理服务。
    21、努力提高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加强土地管理,加快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步伐,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条件,制定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促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靠市场机制调整和优化资源使用结构。积极鼓励支持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明确重点行业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推广节水节能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对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 
    23、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增加教育投入,逐步完善有保障的经常性、制度化的农村教育投入机制。增加对公共卫生的投入,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搞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进文明村镇建设。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劳动者和私营、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和对高层次人才的补充社会保险,切实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加快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加快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4、大力弘扬创业文化。各级新闻媒体在全民创业的热潮中要找准定位,制定计划,安排专栏,指定专人,大张旗鼓地宣传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大张旗鼓地宣传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文件,大张旗鼓地宣传富民创业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要大力培育和树立一批“创业明星”、“创业先锋”。从2008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十大浔商”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全民创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定期组织本地重点民营企业和创业骨干赴先进地区学习取经。注重把创业文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广泛开展“艰苦创业、诚信立业”活动,在机关开展“支持创业、引导创业、服务创业”活动,在科技界开展“科技创业、人才兴业”活动,在城乡群众中开展“创业有功、致富光荣”活动,使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创新创业,敢为人先、勇创实干、追求卓越,勤劳致富、合法致富、崇尚财富成为新时期九江文化的显著特征,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创业向纵深发展。 
  25、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对各类投资者、创业者提供平等的、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大力实施“阳光政务”。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继续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收取,符合省以上规定的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开展企业对机关的评议工作。鼓励广大干部在积极推进全民创业活动中,争做优化创业环境、提供优质创业服务的模范和标兵。对表现优异者,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服务创业标兵”称号。
  26、进一步优化法制环境。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要实行提醒在先、处罚在后的制度,不得“以罚代管、不教而罚”。例行检查,上下级部门不重复进行;同个事项,各相关部门不分别进行检查。除涉及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严禁多头和重复检查。检查中涉及罚款、扣押、封库或封帐等重大事项的,除紧急情况外,必须报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批准。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确保承办的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舆论等手段,保护各类合法投资形成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要加大对危害创业安全、扰乱经济秩序、侵害投资创业者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
  28、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全民创业是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的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市、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强市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市直各部门要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完善和落实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强市的具体措施,公开服务承诺。要认真解决创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把全民创业扎实推向前进,加快实现把九江建设成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经济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