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时间:2015年8月
支持昌九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发上市、挂牌“新三板”、发行债券、引入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探索资产证券化等其他创新融资方式。支持昌九两市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及其他产品发行规模。引导保险资金投资昌九地区重点产业和基础设施。